環評資質取消,環保驗收審批取消!
來源:全球有機硅網
近日,生態環境部李部長在全國生態環境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視頻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到,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并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準確把握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面臨的形勢
一是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大力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事項,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環境系統在簡政放權、尤其是大力清理行政審批事項方面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較明顯。取消“環保設施甲級資質認定”等4項、下放“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等2項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建設項目試生產”等13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取消“環評機構資質”“環??⒐を炇铡钡龋岔椥姓徟马棧呀泧鴦赵撼諘徸h通過,待相關法律修改后實施。下放火電、油氣田開發、鋼鐵、有色、船舶等57項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將13類項目由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降為編制報告表或填報登記表,對環境影響很小、依法只需填報登記表類項目,由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
加強行政事業收費和涉企收費監管,取消核安全技術審評費、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環境監測服務費、進口廢物環境保護審查登記費、化學品進口登記費等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積極推動排污費改為環保稅;將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中國生態文明研究與促進會等社團會費和其他收費項目在生態環境部網站集中進行公示。
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全國358家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已全部完成脫鉤。取消“竣工環保驗收監測或調查”“新化學物質理化、健康毒理、生態毒理測試”等2項中介服務事項。發布《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生態毒理測試數據現場核查指南》,重點針對新化學物質生態毒理學測試數據的真實性和可追溯性進行監督檢查,并建立終身責任制。
二是為促進就業創業降門檻。推進“證照分離”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改革,落實國務院《關于在更大范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支持在浦東試點基礎上,將“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范圍擴大到天津等地的10個自貿試驗區。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委,提出生態環境領域的負面清單,并納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加快生態環境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研究,跟蹤研究7個試點部門和各地權力責任清單,開展生態環境部權力責任清單前期研究工作,梳理權力責任事項、設計清單框架、確定清單內容。
三是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深入推進投資項目環評審批改革,多次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適當簡化環評文件類別,報告書類別項目由40%降至38%;告知性備案實現網上辦理,用戶從注冊、填報到成功提交平均用時10分鐘。加快清理規范環境認證事項,組織開展中國環境標志改革試點,鼓勵更多第三方機構開展認證活動,提高市場化水平,進一步增強認證標準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加快培育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等新興環保市場,會同財政部印發《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積極培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農村污水垃圾處理市場主體;聯合印發《關于政府參與的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的通知》,充分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促進污水垃圾處理行業持續發展。
四是為公平營商創條件。全面推進生態環境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通知》,實現全國所有市、縣級環境執法機構“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今年上半年,全國采用“雙隨機”方式開展生態環境執法檢查26.3萬家次,隨機抽查發現并查處違法問題1.3萬個。嚴厲打擊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出臺《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嚴肅查處山西臨汾等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約談相關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聯合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制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等文件,全國已有超過10個省級、60個市級、200個縣級生態環境部門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持續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企業環境信息,推動商業銀行將按日計罰、行政拘留等重大行政處罰文書納入信貸審批和貸后監管流程。
堅定不移把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
正確處理改革創新與法治建設的關系。要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按照“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及時把改革中形成的成熟經驗制度化、法律化,積極推動做好生態環境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工作,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對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等中央已經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已經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加快推進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修訂工作。同時,加快制定事中事后監管政策規定和具體措施,實現改革的無縫銜接,不斷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化水平。
第一,要著力轉變政府職能,以更大力度推進簡政放權。
要大幅提升行政審批效能。
一是繼續推進環評審批改革。健全并嚴格落實主要行業環評審批原則、準入條件和重大變動清單,減少環評管理中的自由裁量權。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不得違規設置或保留水土保持、行業預審等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涉及法定保護區域的項目,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前提下,主管部門意見不作為環評審批前置條件。加快改革環評管理方式,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的宏觀管控,建立健全“三線一單”對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的指導和約束機制。
進一步優化審批管理,動態修訂建設項目環評分類管理名錄,優化環評分類。加快完善環評技術導則體系,聚焦環境影響事項,提高環評文件質量。進一步壓縮環評審批時間,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主動服務,提前指導,開展重大項目審批調度,列出項目清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盡早開展環評,合理安排報批時間。為重大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和重大產業布局項目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評估,評估與審查同步,審批時限原則上壓縮至法定審批時限的一半,最大限度地發揮環評審批對穩定有效投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
近期我部正在調度全國環評審批情況,并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交通、水利等部門溝通,了解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共同研究解決。對于目前出現的投資下降是環評等原因造成的說法,要引起高度重視,積極應對。將審批中存在的問題拉條掛賬擺在桌面,可以解決的馬上解決,暫時難以解決的,深入研究推動解決,現在來看,這種做法效果很好。希望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一起配合做好這項工作,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中貢獻我們的力量。要加強項目環評與規劃環評聯動,對于已經實施規劃環評的項目,合理簡化環評報告編制要求。加強環評技術校核,依法依規查處弄虛作假或環評文件質量低下環評單位。
二是加快推動生態環境行政許可標準化。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是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審批難”、約束自由裁量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審批效率的重要措施。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從行政許可的事項管理、流程、服務、受理場所、監督檢查等方面,全面規范行政許可行為,編制和公開各類事項的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實現同類審批“同標準受理”和“無差別審批”。
三是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生態環境部門要全面梳理行政審批事項,結合機構改革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明確每個事項的承辦主體、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等,既讓辦事企業和群眾看得明白,又讓工作人員心中有數。
要著力推進減稅降費。
一是著力治理生態環境領域中介服務不規范、亂收費問題。生態環境事業發展需要專業、規范的中介服務,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存在中介服務效率低、收費不規范等問題,嚴重影響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效果,必須堅決整治。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從服務方法規范化、服務流程程序化等方面推進中介服務標準化,推動公開中介服務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收費事項等,接受社會監督。要著力治理各種中介服務亂收費,對與行政機關暗中掛鉤、靠山吃山的“紅頂中介”,堅決斬斷利益關聯,破除服務壟斷,嚴肅查處其中的腐敗行為。
二是繼續清理整頓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收費。認真貫徹《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結合機構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正在推進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切實加強對事業單位、行業協會收費管理工作,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嚴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同時,進一步加強收費監管,加大對違規收費行為查處力度,切實規范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的收費行為。
第二,著力轉變工作方式,以更實舉措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切實壓實監管責任,不斷提升生態環境監管水平。
要杜絕“一刀切”。
“一刀切”行為是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表現形式,既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便,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也違背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初心,必須堅決反對,嚴格禁止。
一是精準施策。絕不能用“一刀切”辦法來解決全國生態環境問題,各地差別太大,一個地方百分百適合的措施,另一個地方可能就不適合。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在制定政策或出臺文件時,把實際情況研究透,找準問題,把手段和目標分清楚,通過改革解決問題,切實做到分類指導、精準施策。
二是統籌推進督察執法整改。對生態環保督察執法中發現的問題,各地要按要求立行立改,切實解決,也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格禁止“一律關?!薄跋韧T僬f”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緊急停工停產等簡單粗暴“一刀切”行為。特別是對工程施工、生活服務業以及城市管理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既要強力推動,嚴格執法,又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禁止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
生態環境領域在禁止和避免“一刀切”方面總體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另外,對確有問題有瑕疵的企業,也要實事求是處理。最近我到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調研了解到,雖然我們派了200個組在開展強化督查,發現了一大批生態環境問題,力度不可謂不大,但是得到了各方面廣泛肯定和歡迎,其原因就是實事求是,被督查對象把強化督查不僅當成了督促,也當成了幫助。督查中我們發現問題后,交給企業和地方整改。整改時間安排大家可以商量,根據實際情況,有的半個月,有的一個月,有的兩個月甚至更長,不是發現問題馬上問責或一關了事。這種實事求是的處理方式,大家都能理解和接受,形成了共同開展生態環保工作的良好局面。
去年我們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交辦了38900多個問題,今年全部還要復查一遍。據反饋,這些問題中的99.91%都得到了很好解決,如果每年都能解決同樣數量的問題,幾年下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必見成效。
要堅持分類整改。對于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生態環保要求的企業,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對于具有合法手續,但沒有達到生態環保要求的企業,應根據具體問題采取針對性整改措施,給予時間;對于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生態環保要求的企業,特別是“散亂污”企業,要依法依規查處,將其清理出去,這對經濟發展、環境改善、社會穩定都有積極促進作用。